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查禁收缴剧毒急性鼠药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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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对剧毒急性鼠药的收缴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一、本通告所称剧毒急性鼠药,系指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持有和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包括毒鼠强(又名四二四、TET,俗称没鼠命、三步倒、一扫光、闻到死等)、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和甘氟等。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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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 危险品 查禁 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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