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鉴定中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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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荣,卜泳生.公正司法鉴定中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J].中国司法鉴定,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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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荣 卜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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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苏州215007 2. 苏州市行政学院,江苏苏州,21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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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回顾我国鉴定体制改革的前后得失,找准社会鉴定机构公正的角色定位并明确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这无疑是值得的.来自政府的社会鉴定公正保障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公正鉴定作为司法公正的组成部分被社会化市场化之后,在社会鉴定的公正性上政府有责任给予公民最基本标准的制度保障.保障公正的社会鉴定将成为现代人生存发展需求最基本的内容.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公正的社会鉴定机构建设中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包括保障社会鉴定的公正性在内的政府责任,并强化对社会鉴定公正保障的有效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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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社会鉴定 政府责任 社会保障 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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