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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鉴定意见可采性标准研究
作者姓名:陈立杭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摘    要:鉴定意见可采性指的是在法律上规定具备何种条件鉴定意见才能进入法庭成为证据的本质属性.法官在对鉴定意见可采性进行判断的时候,由于缺乏鉴定意见中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往往感到无从入手.因此,从法官的角度出发,设立一些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来判断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并试图沿着鉴定意见的程序脉络来构建我国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这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鉴定意见  鉴定程序  可采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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