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中四配子异源嵌合体报道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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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芳 陈俭 付颖 黄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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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大学,浙江杭州,310000 2.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浙江杭州,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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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简要案情2013年6月,当事人李某带着女儿来鉴定中心,要求鉴定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曾经去两家鉴定机构做过亲子鉴定,且两家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一致,要求重新鉴定.按照知情同意原则,采集了被鉴定人三份不同的检材,分别是血样,口腔拭子及带毛囊毛发,并要求当事人提供孩子生母血样.当事人李某(以下称父亲)、孩子生母(以下称母亲)及女儿无输血史,无骨髓移植及放疗化疗史等,李某女儿外观正常,女性特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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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亲子鉴定 STR 四配子异源嵌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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