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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摘    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关 键 词:个人财产  贷款购房  婚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不动产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  征求意见稿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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