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打进工资卡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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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永,王贵元.社保费打进工资卡违法[J].党建文汇,2007(5):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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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永 王贵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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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时下,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为了招徕不知情的求职者,把社保费计入工资总额;或者在录用员工之后,则不按法定缴费基数为他们缴纳社保费。而是自定一笔较低的数额,打入工资卡;有的用人单位还以“方便省事”为借口,鼓励员工自行缴纳。这种侵权行为已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且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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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工资卡 社保费 违法 用人单位 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 侵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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