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6年9月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集实体和程序规定于一体的法律,但由于《条例》本身的程序规定笼统、简单,并且随着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其与其他法律相冲突的状况也日益明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条例》作了全面修订,特别是在处罚的程序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设专章做了规定。在当今正义观念逐渐由实质正义向程序正义渗透的趋势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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