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自2014年11月28日启用。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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