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刑事诉讼法视阈下看守所归属问题 |
| |
作者姓名: | 满先进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安徽 芜湖,241000 |
| |
摘 要: |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中对看守所的职能定位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与完善,但对看守所隶属调整问题并未涉及。为了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总体要求,管理看守所的上级部门分别从羁押理念、羁押管理、羁押形态、羁押目标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但以上调整举措治标不治本,无法根除看守所现有弊病。因此,把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
关 键 词: | 新刑事诉讼法 看守所 归属问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