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扩大城镇就业、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2]18号)精神,在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考核评比,共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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