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08年国务院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明确赋予民政部以来,在民政系统的一致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全面支持下,我国的现代慈善事业不断加速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关于慈善的一些基本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即,究竟什么是慈善?慈善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慈善的边界在哪里?慈善和公益的关系?也有一些更具挑战意味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例如,作为民政部门具体"管"慈善的内设机构,——不管它是叫作慈善办、福利慈善处还是救灾慈善科,究竟管什么?再深一步,我们的行政对象如何界定?行政权力的尺度和刚性如何?行政方式或行政手段有哪些?行政绩效如何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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