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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海事案件
引用本文:张希舟.厦门海事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海事案件[J].人民司法,1992(2).
作者姓名:张希舟
作者单位:厦门海事法院
摘    要:1989年9月12日,原告福州市福峡茶厂与被告福州港务局马尾港务公司签定了集装箱水路运输茉莉花茶叶合同。茶叶共12吨,为“春风”、“超特”、“特级”三种,价值361,630元,收货人是青岛市茶叶集团公司(下称茶叶公司)。茶叶分装于5个国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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