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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假三年内禁授学位
摘    要: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就《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

关 键 词:学位论文  作假行为  征求意见稿  官方网站  学位申请  申请资格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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