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论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体
作者姓名:裴坚华
作者单位:上海市检察院法纪处
摘    要:查处徇私舞弊犯罪是检察机关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纯洁政法队伍,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廉政建设以及维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本文就如何正确认定徇私舞弊的犯罪主体范围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 一、如何正确认定徇私舞弊罪主体范围 所谓徇私舞弊罪(亦称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侦察、审判、监管的职务之便,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