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间岂能“打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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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建国.法定时间岂能“打折”[J].山东人大工作,2009(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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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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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标价4000元的空调打9折,使你少花400元;1000元一件的T恤衫反季节销售,100块钱就可以拿走。商家的打折着实让消费者高兴,但对监督法的“打折”却令人担忧。监督法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20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可南方某县在实施时却拦腰砍去一半改成10天。更有甚者,有的不管监督法如何规定,临到开会才发材料的做法雷打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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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打折 法定时间 常务委员会 监督法规 人民代表大会 反季节销售 人民检察院 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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