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者 |
| |
引用本文: | 赵明.论立法者[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25(4):5-15. |
| |
作者姓名: | 赵明 |
| |
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
| |
摘 要: | 立法者可以区分为基本立法者和派生性立法者两类,且各有其古代文化的精神根源,二者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民主乃是现代世界秩序的基本立法者,代议制则是构造现代社会生活秩序的最主要的派生性立法者;代议制和民主制的结合反映了现代立法者的重大特征,彼此的差异则彰显了立法者原理内部存在的张力。
|
关 键 词: | 立法者 民主 代议制 秩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