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中抗税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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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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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浙江,温州,3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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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主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法律适用上,就一些问题加以明辨.包括:一是抗税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是抗税行为的罪与非罪;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实施了某种抗税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不认为是犯罪,不宜以抗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视为一般抗税行为.准确区分税收争议引发的暴力、威胁事件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是执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三是抗税行为的此罪与彼罪,即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偷税罪的关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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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税罪 抗税行为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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