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法治"主张史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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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银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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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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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秦诸子中法家和儒家是塑造中华法律思想史的两个最强大的力量,儒家主张"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而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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