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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建构怎样的和谐社会
作者姓名:张义
作者单位:长春中医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摘    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赐予我们的主要课题,也是中华民族崛起的必由之路.如何建构这一社会,它应有怎样的内容,笔者认为,需要从三方面理解: --人与社会的和谐.必须建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民主与法治是标志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对孪生子.民主法治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在这方面我们要借鉴一切有益的积极成果,但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我们最大的特色是在进行民主法治建设时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我们的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价值取向和永远追求的奋斗目标.我们所要求的公平正义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机会的公平和程序的正义,是每个人按照贡献的大小得到他应该得到的,而不是绝对的平均.当然,我们对弱势群体要倾注更多的公平正义,因为他们也有资格分享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充满活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动态要求.社会的各个方面要始终充满昂扬之气,要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把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动员起来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保持安定有序的环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前提.对我们这样一个超大型的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果不能做到安定有序,不但我们已经取得的成果会失去,更谈不上有新的发展.当然我们的安定有序是动态的,是在改革中求安定,在发展中促有序.

关 键 词:有序  安定  改革开放  动态要求  发展中国家  超大型  前提  环境  工作业绩  创造  动员  生机和活力  建设和谐社会  资格  弱势群体  大小  个人  正义  程序  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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