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量物证检验破案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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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一平 崔艳华 沈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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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公安厅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杭州,310009 2.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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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件简介2004年11月1日20时,浙江省某市场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张某(女,37岁)、张某之子(男,6岁)、陈某(男,41岁)三人被杀害。现场勘查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也没有外人侵入的痕迹,房间内的财物完好无损。尸体解剖,除死者陈某颈部缠有电话线外,三人身上均无明显外伤,法医鉴定为窒息死亡。调查访问中了解到陈某曾作过道士,对生活早已产生厌倦,曾经与死者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迹象表明,陈有杀死张某母子后再自杀的可能。提取的物证由于没有条件作其他检验,希望通过微量物证检验,为案件的定性和侦破提供重要依据。根据案情和检材的条件,我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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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微量物证 附着物 油漆颗粒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5)03-0053-01 |
修稿时间: | 200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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