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危机事件,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这些事件,从事件本身的内部与外部看都高度契合"风险社会理论"。政府虽然是风险社会治理中最具权威的公共机构,但仅仅依靠政府的作用,是完全不够的。现代社会风险治理是一个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动的过程,即政府不仅引导社会,还要依赖于社会志愿者、公民以及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合作与互动的过程。志愿服务有着广泛、平等、有效参与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实践过程,在具有灵活、迅速、贴近群众的优势的同时,却还面临专业能力相对较弱、组织能力不足、信息共享受制、缺乏有效沟通等困境。因此,必须从完善法治建设、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改善制度环境、提升专业能力、基于"互联网+"志愿服务风险治理等方面优化志愿服务参与风险治理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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