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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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立坚.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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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立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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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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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的体现,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我国婚姻法已初步建立了这一制度,但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应在离婚损害赔制度的构成要件、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婚内损害赔偿等方面有所突破,以适应当代我国社会关系的复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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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配偶权 离婚损害赔偿 完善 婚内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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