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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
摘    要:哈尔滨市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三批进行,每批时间半年左右。 第一批:2008年9月开始,至2009年2月基本完成。 包括:市党政机关,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

关 键 词:学习实践活动  哈尔滨市  直属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  政协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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