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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重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年最高免税8000元 4月19日,重庆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再就业办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起,重庆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免税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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