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学“十五”规划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网络治安问题研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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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伟 李兴林 刘建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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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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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六)法制因素法制是社会控制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治理社会治安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武器。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网络世界与传统社会之间存在的差异,在网络治安问题方面,网络立法是对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考验。中国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杨忠民指出:“在网上限定公民的自由,特别是一味地用堵和删的方式,正好是违反网络自由原则的,我们愿意接受网络,相应的代价也必须付出。假如把网络改造成为充满严酷法律压制的现实,那么它可能就会演化成为某种法网或者诱使公民犯罪的陷阱,这也很可怕。”虽然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一些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管理法规,全国人大也正在积极审议关于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决议草案,但就保护国家信息安全总体立法水平来看,基本上还处于立法的起步阶段,许多相关信息法条无法具体适应今日之网络治安问题,执法人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难以找到基本的法律依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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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治安问题 网络世界 “十五”规划 课题研究 国家信息安全 成果 法学 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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