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当“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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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德才.让群众当“裁判”[J].党建文汇,2002(1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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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德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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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市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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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体操作中有很多的难题和阻力需要解决。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人员分流形式,不搞“一刀切”:坚持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的原则,政法、工商、税务等站所不能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经济技术部门创办、领办的经营服务实体必须把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坚持不与农民争利的原则,各类经营服务实体都要正确处理创收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又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保证服务质量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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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服务 创办 乡镇机构改革 坚持 保证服务 原则 部门 务实 为人民服务 行政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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