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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的法理学考量
引用本文:黄蓓,唐勇.平等原则的法理学考量[J].法制与社会,2007(4).
作者姓名:黄蓓  唐勇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贵州.贵阳550025
摘    要:法哲学领域内,社会平等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1)基本人权的完全平等,(2)非基本权利的比例平等,(3)法律适当照顾弱者的利益。平等原则是权利平等在民事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是民法中最基础最本原的原则。就民事法律而言,平等原则更多的表现为对物权的平等保护,合同关系的对价性和侵权法上对弱者利益的偏爱。

关 键 词:平等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功能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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