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死刑上诉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以来,因证据问题被发回重审案件呈逐年上升势头,其中部分案件被法院判无罪或被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这说明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确保案件质量中担负着重大责任,但由于实践中公诉权的有效行使受其权能范围、权力大小和行使方式、保障措施等的限制,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理想,进而影响到公诉案件的质量提高.正确认识公诉权在刑事诉讼构造中的地位,准确理解拓展现行公诉权的意义,给予其在整个国家权力尤其是在国家刑事司法体制中的恰当定位,对于正确配置司法资源,提高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公诉权的应有功能,保证国家权力的合理、健康和高效运行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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