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规举于世密虑思,概念目的释正气——读《怎样进行法律思维》感悟
引用本文:鲁欣麟.规举于世密虑思,概念目的释正气——读《怎样进行法律思维》感悟[J].法制与社会,2015(14).
作者姓名:鲁欣麟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梁慧星老师在著名的《怎样进行法律思维》一文中作此说.从法律的社会性、逻辑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六个方面对法律思维的现实指导意义感悟如下:以规范规范思维,以思维运用规范;法律“解适”源于社会生活,但高于社会生活;法律逻辑遵循从规范到案例事实到最终推出法律效果的过程;概念是众目的之基石;法经天下,经国济世.

关 键 词:法律  目的  规范  逻辑  正义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