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区调解的现有问题有两个方面,其一,优秀的民间调解机构过分依赖个人能力,不具有推广性;其二,社区调解地区发展不平衡,存在社区调解能力缺乏的地域.针对这些问题,须探寻扩展社区调解机制的影响力并能使之真正具有功效的方式.社区调解的可接受性塑造,主要依托信任机制的建立.探寻信任基础,即社区调解机构自身的权威性,本文从纵横两个方面入手,纵向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民间调解的权威来源;横向分析全国各地的现有成功的调解工作室的经验和利弊,探究现代调解的威权性来源.因此,需要建立法理型权威模式.调解中的权利保护的本质即是保护程序正义,保证在调解工作的完整实现.社区调解的权威性基础即是保证调解的程序正义,以达成可信性和可取性两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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