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之主体再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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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妍 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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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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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文明与法治人权保障敦促各国干预家庭暴力,而家庭暴力依旧屡禁不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在确定性界定“家庭暴力”内涵及外延时未就家庭暴力之“家庭成员”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反家庭暴力法(征集意见稿)》以“近亲属”为核心的界定“家庭成员”为范围,同时涵盖了与家庭形成合法寄养关系的人员.通过比较国外立法兼顾本国国情,探讨以“共同生活”为核心,适当将前配偶、同居关系、恋爱关系纳入保护范围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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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 同居关系 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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