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欠薪欠税被判刑
引用本文:伍开春,王晓红.欠薪欠税被判刑[J].江淮法治,2012(22):36-36.
作者姓名:伍开春  王晓红
摘    要:2009年1月,闵某在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宣城市天顺制衣厂,雇佣50余名工人加工服装。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1月,阂某为香港欧老板的服装公司承揽加工了100多万元的业务。自2011年8月起,闵某以“香港那边没付款给我,我暂时没钱给你们”为由.拖欠工人工资。截至2012年1月,闽某拖欠工人工资482185元。

关 键 词:判刑  欠税  欠薪  个人独资企业  工人工资  服装公司  2009年  宣城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