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欠税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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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开春,王晓红.欠薪欠税被判刑[J].江淮法治,2012(22):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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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开春 王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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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月,闵某在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宣城市天顺制衣厂,雇佣50余名工人加工服装。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1月,阂某为香港欧老板的服装公司承揽加工了100多万元的业务。自2011年8月起,闵某以“香港那边没付款给我,我暂时没钱给你们”为由.拖欠工人工资。截至2012年1月,闽某拖欠工人工资482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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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刑 欠税 欠薪 个人独资企业 工人工资 服装公司 2009年 宣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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