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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家工作人员”的外延
作者姓名:储晓辉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14072
摘    要:现行《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外延界定不明确,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分歧意见较多,不利于正确执行法律。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外延应包括四个方面。

关 键 词: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国家机关  《刑法》  外延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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