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荣受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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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张国荣,男,62岁,原系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9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国荣受贿一案,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国荣在任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兼管城市人口上山下乡办公室工作期间,自1986年7月至1989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审批上山下乡人员回城入户过程中,向55户165名申请人索贿、受贿22.84万元,美金100元。在这165人中,有24人根本不属于上山下乡人员。 案发后,追回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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