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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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黔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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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要遵循“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l、国家所有。即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企业法》、《转机条例》、《监管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将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专辟章节,加以界定。规定“已设立的国有企业,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要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从“授权”的角度明确体现了国有资产“统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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