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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的无因性
作者姓名:周星妤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法律效果的实现,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表示的方式而于法律中实现行为人所欲求的法律后果。因而大多数的法律行为都是有因行为,但也存在相当数量的无因行为,其中学者们争论最多的就是有关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为此,本文将阐述无因性理论的一些基本情况,对物权行为的无因性进行初步的辨析。

关 键 词:物权法  物权行为  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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