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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劲有效的推动之力——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现状的调查与思考之二
摘 要:
一项制度的创新,意味着各种配套措施必须跟进。“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才是例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对于公开原则的高度概括,代表了多数人对监督公开的思想转变,而这种思想的转变,是一系列监督实践变革的基础,是十分重要的思想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法的主要实施主体,成为推动人大监督公开的主力。监督法出台后,福建省各级人大在公开方面作了很多积极的探索,成效显著。
关 键 词:
公开原则
人大监督
人大常委会主任
现状
社会
思想保障
实施主体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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