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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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勇,葛现琴. 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模式[J].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5, 0(5): 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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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勇 葛现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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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系 河南 郑州 450011,河南 郑州 4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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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若权利人滥用权利,则会侵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非常必要.结合实际情况,我国可选择下列两种模式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一是在<反垄断法>中设专章规定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内容;二是在<反垄断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即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适用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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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滥用 反垄断法规制 立法模式 |
文章编号: | 1671-6701(2005)05-0087-02 |
修稿时间: | 2005-07-10 |
The Mould of Restrain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from Misusing Anti-Monopol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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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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