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在河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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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德平.“宽严相济”在河西[J].天津检察,2007(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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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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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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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以来,本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在办案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可调解和解的一般刑事案件,慎用逮捕决定;而对于那些确已构成犯罪、且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则毫不手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下面就撷取其中几件,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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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西区 犯罪情节轻微 构建和谐社会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刑事政策 刑事案件 逮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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