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是《经济宪法》中非常重要的一章。它对应于《公司法》,《公司法》是关于企业孕育出生的法律;而《企业破产法》是关于企业死亡殡葬的法律。二者缺一不可。《企业破产法》首先是扩大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原《企业破产法(试行)》只是适用于国有企业,而新法适用于所有的法人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金融机构。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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