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从HashFast管理人诉Marc Lowe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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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磊. 论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从HashFast管理人诉Marc Lowe案谈起[J]. 法学, 2018, 0(4): 15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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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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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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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互联网+’条件下城乡流通一体化模式创新研究"(16BJY12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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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货币起源于物物交换,经济发展、相关科学技术创新对货币形式的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货币形式不是谁的主观选择,而是在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下适应其所处时代交易方式的客观结果。货币形式的总体发展趋势是"脱实向虚",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出现是大数据时代交易形式变革的必然结果。私人货币只在具有"货币认同"的群体内或者当事人之间,可以等同于法定货币,进而依照货币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私人货币不存在"货币认同",则可视其为一种无形资产,按照财产法规则处理。在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信息以及当事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比特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属于私法上的自我责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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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比特币 属性 财产 货币认同 |
Review on the Legal Nature of Bitco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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