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
引用本文:易益典. 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J]. 法学, 2018, 0(4): 173-181
作者姓名:易益典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监督过失理论在渎职犯罪中的适用研究"(15BFX087)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最重要的特点是有他人的行为介入和主要以不作为为表现形式,其因果关系体现为间接形态,认识上常常出现一些误区。这些误区集中表现为把犯罪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联系在一起,夸大因果关系在犯罪体系中的地位,停留在简单决定论的因果关系认识上。置于监督过失理论框架下,强调间接因果关系是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基础,采用形式符合性、充分关联性和中断性认定方法,是判断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成立与否的基本路径。

关 键 词:监督过失型渎职  因果关系  认识误区  判断路径

Judgment on Causality in Crimes of Dereliction of Monitoring Duty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