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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荷兰与德国关于合同责任原则的变化
作者姓名:孔令苇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摘    要:关于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荷兰旧民法典与现行德国民法典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这种立法经过实践的检验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性。鉴于此,荷兰新民法典与德国债务法修正草案对归责原则重新作出了规定,即将过错责任原则仅限定在损害赔偿责任领域( 荷兰还包括违约金责任) ,而在其它的合同责任领域,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荷兰与德国的这种新规定,与采纳严格责任原则的国际立法趋势正在逐步接轨

关 键 词:合同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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