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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摘    要:(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沪府发(2007)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 键 词:社会保障  高等教育  学生  医疗保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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