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杀人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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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树翰 覃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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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树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覃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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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各类刑事犯罪中,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它的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政治影响恶劣,严重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人民法院对于这类恶性案件,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发挥专政职能,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只有这样,才能张扬法制,保护人民,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刹住恶风。否则,就谈不上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更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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