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物权转让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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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仁成.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物权转让吗?[J].中国人大,2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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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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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广西钦州市个体老板徐汇与钦州市某单位签订了《商铺认租合同书》,约定将钦州市某单位一出租屋底层3至6号铺位租赁给徐汇,租期5年,自1999年12月10日至2004年12月10日,租金7.5万元,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某单位在1999年12月10日前将铺位交给徐汇使用。协议成立后,徐汇按约交纳了租金,某单位交付了铺位,协议开始履行。2004年9月16日,广东商人周期与某单位签订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书》约定:“某单位将商铺3至6号铺位商品房卖给他,售价为每间20万元,于2004年12月10日交房。合同成立后,周期付清了房款,并申请领取了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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