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校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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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毓善.浅谈校务公开[J].中国监察,2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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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毓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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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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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校务公开的本质是“公开”二字。从纵向看,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都应当实行公开;从横向看,包括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例如,教师分房、职称评定可在教师队伍中公开,而中小学收费等工作则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应包括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结果等。从公开形式、载体与时限看,应当多样化、系列化、规范化、法制化,只要有利于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就应不拘一格。公开的时限要求大致有: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机公开和主题公开等。为了确保校务公开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及时公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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