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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情节论
作者姓名:张宝华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酌定情节是理论界认识得不尽全面和透彻、立法上不很完备而对司法实践意义重大的刑法范畴。本文拟就酌定情节的概念、功能及认定等几个方面,作一探论。 一、关于酌定情节概念中两种传统观点的商榷 纵观众多的刑法学论著关于酌定情节概念的表述,大多在以下两个方面形成了共识: 1、酌定情节只是量刑情节之一种。如有人指出:“酌定情节是从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法律没有明文的具体规定,而由审判机关灵活掌握和运用的量刑情节。”更具代表性的是,作为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刑法学》及《中国刑法学》,都只在“量刑的情节’里论及酌定情节。 2、酌定情节是法定情节的对称。即:酌定情节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节,而法定情节仅仅是指刑法具体规定的可以或者应当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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