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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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咨询台[J].先锋队,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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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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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什么是“免予处分”?答:“免予处分”,是指违犯纪律应该给予轻处分的行为,但是因为具备免于处分条件,受审查人可以免予处分。如积极挽回损失,主动交待错误等。可见,免予处分不是不给处分。免予处分要有免予处分的书面审查结论,应按轻处分的批准权限报批,并要归入干部档案。什么是“不予处分”?答:“不予处分”,是指没有错误不应给予处分,或者虽有错误,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应给予处分的行为。什么是“比照处理”?答:“比照处理”,是指受审查人犯有党纪、政纪条规中没有规定的错误时,应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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