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着眼全局长远,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展现了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重大发展、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